一、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带烟火。
二、禁止在易燃易爆区生明火。
三、禁止在工程训练区域燃放鞭炮。
四、禁止危险品工作场所超员超量。
五、禁止危险源场所周围堆积易燃物品。
六、禁止设备带病运转。
七、禁止任意倾泻有毒害物及超标废水。
八、禁止乱安电炉、接临时电线。
九、禁止乱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。
十、禁止自行车进入工作场所。